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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比里拉不是成衣厂的员工,两个人只能在外面找地方吃饭。好在成衣厂开在城里,离两所学校也不远,附近已经有了成规模的小吃摊子。

才走出不远,就路过了鹰嘴豆煎饼、脆底包子和炒面摊子,有些摊子已经配备了简易的桌椅,不像从前只有一个孤零零的手推车。

嘉比里拉还没有逛过小吃集市,菲拉赫的摊贩只卖冷食,像烤好后冷硬的像石头一样的面包,或者做好的奶酪、熏肉,走过时还会闻到不新鲜食物散发的恶臭。

这儿就不一样了,走出几步,就能闻到不同食物的香味,有肉在铁板上煎熟的滋拉声和油脂与肉质混合的香气,有小贩把牛奶揉进面团里的奶香,也有蜂蜜调成的酱汁的芬芳……

这里有如此多的食物,旁边居然没有乞丐在乞讨,也看不到寻找着机会勒索小贩的地痞流氓。嘉比里拉收回警惕的目光,没什么治安问题,就能专注在寻找心仪的食物上了。

布兰琪拉着嘉比里拉在这些摊子中走过:“妈妈,我们就在这吃点好吗?”

嘉比里拉没什么不答应的,她刚掏出了钱袋,听见布兰琪说:“我要一个烤猪肉卷,一个煎饼,加一根香肠、两个鸡蛋、土豆丝、多加酱汁。”

“夫人也来一个煎饼吧,有面糊的和鹰嘴豆糊的,鹰嘴豆的更脆一些,面糊的绵软,可以加……”小贩林林总总说了七八样食材。

嘉比里拉学着布兰琪点了一份鹰嘴豆煎饼,加了些别的食材,小贩应了一声,说:“一共是……是……”

“十三个铜币,”嘉比里拉看着写有价格的牌子说,“你算下,是不是?”

“是!是!”小贩算了下,确实是这个数。

这顿饭可不算便宜了,按布兰琪当时做学徒的工资,这一顿饭就相当于两天半的工白做了。但不能说不值这个价,这顿午餐里有肉——布兰琪要的猪肉卷,是把猪肉去骨以后,骨头的空隙里填上大蒜、迷迭香、茴香及各种香料,再串到烤肉叉上烤,外皮酥脆,里面的肉汁还很饱满,也可以夹在煎饼里。煎饼还要用油煎,也有蛋,滋味也好——想要好滋味,酱料上下得功夫就少不了。

像这样的食物,在一众小吃摊中也算是高档的,要不是这里有两所学校,学校中又不乏薪水可观的管事和工人来进修,光靠旁边的成衣厂,还支撑不起这样的摊子存在。

嘉比里拉当然要付钱,被布兰琪拦住了:“妈妈,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,我早就是成衣厂的正式工人了,这样一顿饭,还不到我一天的薪水,您这些年给我寄了那么多钱,这次就让我付吧。”

在布兰琪的坚持下,嘉比里拉生平第一次吃到了女儿赚钱买的食物。

布兰琪又叫摊主把猪肉卷切成两半,分给嘉比里拉。“妈妈,这个肉卷很好吃,你一定要尝尝,摊主烤肉的手艺好,外皮焦香,内里却满是肉汁。而且我们翡翠领的猪肉处理得好,是没有什么异味的。”

两个人找座位坐下。

“这儿可真是不一样!”嘉比里拉想,她有多久没在白日的午后坐一会儿了?在街边享受着食物、阳光、新鲜的空气,既没有鄙视的眼光投来,又不担心突然出现的骚扰者?

这一秒,她内心中突然出现了就这样留在翡翠领的想法。

巧的是,布兰琪也在此时开口:“妈妈,您不如就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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