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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少年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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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终于还是离开了,家乡在我身后,越来越远,先是出现在车窗里,然后是后视镜里,最后是我心里。

到了县城新家,我把裤子放到冰箱里,发誓从此做一个冷裤的男人。

不好好学习,我什麽也保护不了!

爸妈忙着赚大钱,去新学校报名的那一天,只有我一个人,为了保持完美的听课状态,我特意用耳勺清空耳朵,结果一不小心掏的满手血。

就算血液和痛楚,仍无法使我退却!

我带上笨重的蓝牙耳机,听着英语原声,踏入新学校大门。

凶恶的教务处主任拦住了我,大声质问我是哪个班的,还揪住我的衣领,狠狠摘下我的耳机,结果被崩了一手血。

我强忍着痛苦,没发出声音。

教务处主任吓傻了,连忙把我送到医务室,跪下跟我说对不起。

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,我冷酷的拿出纸笔,证明是聋哑人,蓝牙耳机是助听器。

教务主任又亲自将我送到新班级,并郑重介绍我是新来的聋哑人。

班主任给我安排了一个女同学帮助熟悉学校。

她梳着两条可爱的羊角辫,瘦瘦的,脸蛋白白的,尤其是嘴角带着一丝嘲弄…她,她不是阿玲吗?小阿玲的姐姐,大阿玲。

我大为震惊,恨不得立马认亲,但我现在是聋哑人,我不能说话!

我们成了同桌,周围的同学好奇的打量我。

「他是黑熊送来的,肯定有关系吧!」

原来黑熊是教务处主任的外号。

「是啊,绝对有亲戚。」

「此人不可招惹!」

上课的时候,羊角辫给我写小纸条:「你叫什麽名字?」

我为了确定她到底是不是阿玲,于是在纸条上回:「我从小就爱笑,走路经常摔倒,所以别人都叫我小帅。」

羊角辫捂嘴:「你不叫小帅,你叫庭院。」

「你怎麽知道?」

「我认识你。」羊角辫回。

我愣住了,飞快的写字追问:「那你认不认识一个女孩,她以前在镇小学读书,成绩很好,最喜欢吃哈密瓜馅的月饼。」

「我当然认识。」羊角辫毫不犹豫。

「五年级冬天,我骑车带她摔倒了,她胳膊擦了一条疤。」我异常急迫。

「是的,可疼了,但她没哭。」

我:「她会不会怪我?那疤很丑。」

羊角辫:「她从来没怪过你,只记得你送了她一千五百里路,从家里到学校的几百个来回。」

我:「她还愿意坐我的自行车吗?」

羊角辫:「她肯定愿意!」

我不再回复。

过了一会儿,羊角辫突然递来一张纸条,她放下铅笔,神情严肃。

纸条上写着:(对不起,其实我骗了你,我根本不认识你,你的名字是我从主任那看到的。)

我沉默了几分钟,回:「嗯,她前年就去世了,不过,还是谢谢你愿意听我说话。」

气氛变得有些沉默了。

小纸条又飘来了:「你真不会说话?」

「会说,但明年才会说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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