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少年(2 / 2)
我终于还是离开了,家乡在我身后,越来越远,先是出现在车窗里,然后是后视镜里,最后是我心里。
到了县城新家,我把裤子放到冰箱里,发誓从此做一个冷裤的男人。
不好好学习,我什麽也保护不了!
爸妈忙着赚大钱,去新学校报名的那一天,只有我一个人,为了保持完美的听课状态,我特意用耳勺清空耳朵,结果一不小心掏的满手血。
就算血液和痛楚,仍无法使我退却!
我带上笨重的蓝牙耳机,听着英语原声,踏入新学校大门。
凶恶的教务处主任拦住了我,大声质问我是哪个班的,还揪住我的衣领,狠狠摘下我的耳机,结果被崩了一手血。
我强忍着痛苦,没发出声音。
教务处主任吓傻了,连忙把我送到医务室,跪下跟我说对不起。
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,我冷酷的拿出纸笔,证明是聋哑人,蓝牙耳机是助听器。
教务主任又亲自将我送到新班级,并郑重介绍我是新来的聋哑人。
班主任给我安排了一个女同学帮助熟悉学校。
她梳着两条可爱的羊角辫,瘦瘦的,脸蛋白白的,尤其是嘴角带着一丝嘲弄…她,她不是阿玲吗?小阿玲的姐姐,大阿玲。
我大为震惊,恨不得立马认亲,但我现在是聋哑人,我不能说话!
我们成了同桌,周围的同学好奇的打量我。
「他是黑熊送来的,肯定有关系吧!」
原来黑熊是教务处主任的外号。
「是啊,绝对有亲戚。」
「此人不可招惹!」
上课的时候,羊角辫给我写小纸条:「你叫什麽名字?」
我为了确定她到底是不是阿玲,于是在纸条上回:「我从小就爱笑,走路经常摔倒,所以别人都叫我小帅。」
羊角辫捂嘴:「你不叫小帅,你叫庭院。」
「你怎麽知道?」
「我认识你。」羊角辫回。
我愣住了,飞快的写字追问:「那你认不认识一个女孩,她以前在镇小学读书,成绩很好,最喜欢吃哈密瓜馅的月饼。」
「我当然认识。」羊角辫毫不犹豫。
「五年级冬天,我骑车带她摔倒了,她胳膊擦了一条疤。」我异常急迫。
「是的,可疼了,但她没哭。」
我:「她会不会怪我?那疤很丑。」
羊角辫:「她从来没怪过你,只记得你送了她一千五百里路,从家里到学校的几百个来回。」
我:「她还愿意坐我的自行车吗?」
羊角辫:「她肯定愿意!」
我不再回复。
过了一会儿,羊角辫突然递来一张纸条,她放下铅笔,神情严肃。
纸条上写着:(对不起,其实我骗了你,我根本不认识你,你的名字是我从主任那看到的。)
我沉默了几分钟,回:「嗯,她前年就去世了,不过,还是谢谢你愿意听我说话。」
气氛变得有些沉默了。
小纸条又飘来了:「你真不会说话?」
「会说,但明年才会说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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