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舷,看着特别帅,你会不会?”
“那种动作,除了帅一无是处。”林喻之不屑道,“就是拍给你们这些门外汉看的。”
宋忆文与林喻之自记事起便玩在了一起,两家不仅生意上往来密切,私交也甚笃,他早已习惯了林喻之这张不留情面的嘴,毫不在乎地继续道:“对我们这种门外汉来说,帅就够了。”
他话音一顿,忍不住旧事重提:“你真不考虑往职业运动员的方向发展发展?”
“不考虑。”
“为什么?”
林喻之又在房间里溜达了几圈,但没找到什么特别的个人物品,语气因遗憾而显得格外敷衍:“我爱帆船爱得纯粹。”
“你说得比唱得好听。”宋忆文嗤道,“我看你就是吃不了训练的苦。”
林喻之没反驳。不想吃苦确实是原因之一,但不是全部。他的帆船教练是位退役的职业运动员,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建议过他走职业这条路,但林喻之觉得,一旦有了胜负欲,喜欢的东西就不总是令人快乐了。
人生短短几十年,何必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?
但说他吃不了苦,林喻之是万万不能同意的。他走回窗边,举起手机现拍了一张自拍,给宋忆文发了过去。只听电话里安静了几秒,宋忆文嚷嚷道:“我去——你把头发染回去了?”
他的关注点居然是发色,林喻之语气平平地“哦”了一声,把手机从耳边再次拿开,在照片里打量着陌生的自己。
他已经好几年没染过这么乖巧的发色了。
这头黑发怎么看怎么不习惯,可之前那一头银白灰毛实在是太过扎眼,最关键的是——不太符合他目前给自己设定的人设。
“真是活见鬼。”宋忆文评价完他的发色,终于意识到了这张照片的奇怪之处,“你在哪儿?”
“宿舍。”林喻之说完,又补了两个字,“厂里。”
宋忆文不可置信地问:“你真去你爸的厂里上班了?”
大学毕业后,林喻之没心没肺地在世界各地疯玩了多半年,今年三月不知哪根筋抽住了,突然说跟他爸说——他要进厂。
宋忆文一直以为他只是随便说说,没想到竟来真的。他断言道:“你可真能折腾。我打赌,不超过一周你就得灰溜溜地跑回来。”
林喻之问:“赌什么?”
宋忆文随口一说:“你之前看上的那副Oakley太阳镜。”
“哦。”林喻之道,“那你可以准备订购了。”
宋忆文笑了:“林喻之,你摸着你自己的良心说,你是个能在办公室里坐住的人吗?”
“谁说我要坐办公室?”
“啊?”
林喻之抬头看了眼头顶摇摇欲坠的电风扇,不紧不慢地丢出六个字:“我要下流水线。”
宋忆文一惊,大吼一声:“你要下哪儿?”
“你聋吗?”林喻之皱起眉,把手机拿远了一点。
电话那头又安静了片刻。
在宋忆文看来,林喻之从小到大做出的每一个选择都令他不解。小时候林牧为让林喻之选个业余爱好,他选了单人帆船。高考时林牧为让他选个实用的专业,他读了哲学。现在林牧为让他继续念书,他说他要进厂。
宋忆文苦口婆心地劝:“想接你爸的班,犯不着非得从车间干起,你是不是电视剧看多了?”
林喻之没回话。
说实话,他脑袋里的想法真没宋忆文想的那么高尚。他低下头,整理了一下自己在网上经过一番精挑细选,花三十五块钱买下的素白T恤,又猛地一个激灵,朝房门的方向看了过去。不待宋忆文再开口,他直接挂断了电话,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手机揣进了短裤口袋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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