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笑出声:“爸,你不会也搞地域歧视那一套吧?周时也不是你们想的那种人。”
林喻之向宿管提及的那些有关舍友的要求还算合理,可他才在厂里待了一周,就俨然一副要为周时也出头的架势。林牧为起身在办公室里走了几步,站在透亮的落地窗前沉默了一会儿,而后转过头,看着林喻之问:“他给你讲过他母亲的事情没有?”
“他母亲?”林喻之一脸迷茫,“什么事情?”
他看起来一无所知,林牧为摇摇头,只说:“没什么,他母亲当年也是咱们厂的工人。”
*
“想什么呢?”宋忆文拍了把桌子,不结实的塑料桌被他拍得抖了抖,桌上的餐具也跟着颠了颠,杯中的可乐险些洒出来。
“没什么。”林喻之端起可乐喝了一口,“在想我爸下午跟我说的话。”
宋忆文一身潮牌,在这个环境里,他的这身行头实在有些突兀,周围的食客同时朝他们这边看了过来。
“林叔回来了?”他放低了一点声音,“他知道你进厂是为什么吗?”
林喻之觉得他尽问些废话:“这种事我怎么可能告诉他?”
昨天晚上他给宋忆文发了条消息,约他在厂区附近吃饭。宋忆文本以为他是在厂里待不下去了,没想到今天一见面就收获一颗惊雷。
林喻之跟他摊牌了。
“搞了半天,你是来泡男人的。”宋忆文阴阳怪气地说,“我说你怎么把朋友圈改成三天可见了。怎么,不为你那初恋守身如玉了?”
林喻之用筷子拨弄着盘子里的辣炒花蛤,好不容易才从一堆空壳里挑出一个带肉的:“一面之缘的人,算什么初恋。”
宋忆文笑道:“你以前可不是这么说的啊。”
林喻之坚持道:“我那时候才十二岁,十二岁懂个屁的恋爱。”
“你就嘴硬吧。”宋忆文清了清喉咙,表情与语气同样浮夸,“是谁跟我说——宋忆文,我有了一个喜欢的人,但他是个男生,怎么办啊——”
林喻之想把那盘花蛤扣他头上。
宋忆文悠悠地继续:“我那时候也才十三岁,你知不知道那些话给我带来了多大震撼?我怀疑我喜欢男的就是被你拐上了弯路,你罪大恶极。”
“什么叫被我拐上了弯路?”林喻之忍无可忍,把筷子一把拍在了桌上,“你别说得这么恶心行不行?好像我把你怎么着了似的。而且,我当时肯定不是那么说的。”
宋忆文夹了块裹满厚重酱汁的鱿鱼,无所谓地说:“差不多,就那个意思吧,十几年前的事情谁还记得清楚?”
那是十一年前的事情。林喻之当时到底对宋忆文说了些什么,他自己也记不清了。甚至,那个人的脸在他的脑海里也只剩下一个模糊的轮廓。
那只是不谙世事时的朦胧情愫,他并不确定那种感情能不能被称为喜欢。但不可否认的是,在遇到周时也之后,他的内心确实生出一种背叛那个人的内疚感。
“我是认真的,我要放下他了。”林喻之敛起神色,低声道,“我想往前走了。”
宋忆文好奇地问:“所以,是什么样的人把你这死心塌地的纯情小处男拐跑了?”
林喻之敷衍地答:“帅哥。”
“帅哥有什么稀奇的。”宋忆文不屑道,“世界上那么多帅哥,你眼前就有一个。”
“宋忆文,”林喻之扬声骂,“你要点脸吧。”
宋忆文朗声笑了起来,但林喻之却变得沉默。
他对宋忆文隐瞒了一部分实情。但如果把这话说给宋忆文听,宋忆文是一定要笑话他的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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