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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给我哥打了通电话,叫他再来一趟医院,帮我看一下宋恒焉。
为了防止我哥拒绝,我特意说我身体有点不舒服,想再去检查一下,这段时间就麻烦他帮我照看一下宋恒焉,不然我不放心。
宋恒焉一动不动地躺在那。我怎么都擦不完眼泪,只能隔着模糊的视线望住他。
很小的时候,我就看过睡美人的童话故事。在荆棘之中沉睡十余年,唯有真爱之吻才能唤醒她。
其他任何人的亲吻,都只是徒劳的无用功而已。
作者有话说:
最适配周千澍的背景音乐:Beta不被信息素吸引…
难知:哥你来照顾恒焉吧。
恒焉:*急得都快醒了*
第66章 人醒了,那个地方也醒了
等我做完长达几个小时的全身检查,在一条条队伍间反复穿梭到筋疲力尽后,我哥的信息发了过来,“宋恒焉醒了。”
应该感到高兴的,但我蓦然有些心酸。
从小,我哥就是很多场合里的主角。我几乎没有因为他的大放异彩而妒忌过,我知道有些人生来就是应该站在主角的位置。
于是我也会像个合格的配角一样,退到主光束的后面,隐蔽进人群里,和大家一起为我哥献上掌声。
现在,那个时刻又要来临一次。
我去洗手间洗了把脸,确认表情没有异样后,才回到病房。
推门而入的一瞬间,我好像看到宋恒焉的眼睛亮了一下,但定睛再看,他的视线已经移到了别的地方。
我只能告诉他,“我哥还要工作,先走了。我来照顾你。”
宋恒焉很低地应了一声。我不敢对上他的目光,怕在里面看到不加掩饰的失望。
以为是周千澍会进来,结果发现是我进来了的失望。
“你现在有胃口吗?”我感觉鼻尖一阵发酸,连忙转了个身,作势在收拾东西。“想吃什么?我去给你买。”
宋恒焉安静了好一阵,我意识到他才刚刚醒转,嗓子可能不太舒服,连忙倒了杯温热的水递给他。
杯子递过去的瞬间,我的手指不经意碰到了他的,宋恒焉就像触电一样,缩了缩手指。
我假装没发现,等他把水杯放下,这才道,“明天我有点事,让我哥来陪你吧。”
其实我很擅长假装不知道。假装不知道陈女士的偏心,假装不知道亲戚里有许多人都瞧不上我这种难成大器的,假装不知道学校和职场里有人讨厌我,当然我也可以假装不知道宋恒焉现在想看到的并不是我。
只是这样的假装,要耗费的精力远比以前要多太多。人心都是肉长的,已经知道宋恒焉心里的天平不是偏向我了,我也没法厚颜无耻地一直待在他面前刷存在感。
宋恒焉应了一声,从他的表情,我看不出他到底是高兴还是不高兴。
应该是高兴的,只是不好在我面前表现出来,免得我又伤心。
我出去买了点清淡的食物回来给宋恒焉。他吃得很慢,大概是没什么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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